索 引 号: 014419435/2017-000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7-06-29
文 号:
海陵区7月1日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7月1日起,海陵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日前,海陵区确定了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
  海陵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8171元执行,下限按2800元执行。而2016年度参加海陵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800元和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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