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海陵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日前,海陵区确定了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 海陵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8171元执行,下限按2800元执行。而2016年度参加海陵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800元和2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