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分解下达
海陵区主要规划指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十三五”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海陵区主要规划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陵区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表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
附件
海陵区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