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312/2017-000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7-07-19
文 号: 泰海许〔2017〕120号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北马社区科技人才广场北侧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泰州市海陵区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北马社区科技人才广场北侧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海陵区行政许可统一审批办法(试行)》,该事项由海陵区发改委委托海陵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实施审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北马社区科技人才广场北侧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二、该项目建设规模:位于科技人才广场北侧,西起高架桥、东至东大沟。道路总长约195米,道路红线宽5米。

三、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80万元人民币,资金自筹。

  四、希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按照基本建设有关程序,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并尽快开工建设。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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