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419/2017-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1-26
文 号: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2016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泰州市海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一、2016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致力稳中求进、稳中奋进,主动应对新挑战,积极谋划新举措,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36.46亿元;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9.02亿元。预计完成收入3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7%,比2015年实绩增长1%;支出29.02亿元,占预算的100%,比2015年实绩增长8%。根据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支情况和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全区财政收支平衡。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1.31亿元;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2.42亿元。预计完成收入22.3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4.9%,比2015年实绩同口径下降5%;支出22.42亿元,占预算的100%,比2015年实绩增长6.5%。根据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支情况和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区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三)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9.03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10.03亿元。预计完成收入9.0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2015年实绩增长68.6%;支出10.0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2015年实绩增长81.1%;政府性基金收入加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四)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经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15亿元,支出预算为3.05亿元。预计完成收入3.48亿元,占预算的110.5%,比2015年实绩增长18.4%;支出3.30亿元,占预算的108.2%,比2015年实绩增长17.9%;加上年结余3.1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31亿元。

  (五)区本级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经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区本级部门收入预算为17.91亿元。从执行情况看,各部门能够注重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部门预算的严肃性、约束力得到进一步体现。

  以上是对2016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初步预计,由于预算执行受多种因素影响,现在的预计数与最终的决算数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实际执行情况待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2016年主要工作成效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我们认真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为全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1. 收入征管更加规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收入分成比例调整等多重影响,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过头征收,完善收入征管协调机制,调整收入考核管理办法,强化预期目标细化分解,调动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密切财政、税务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通过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分析会、协调会等方式,及时沟通情况、协调矛盾、落实责任、推进工作。紧盯税收政策调整,狠抓关键时点和重点环节,开展营改增、建筑业等领域行业税源调查,组织营业税清查、所得税清缴等专项行动,努力挖掘征收潜力。加强综合治税平台数据的收集、分析和运用,梳理土地上市、股权转让等可直接利用信息达1.1万条。进一步加大零散税收、出租房税收征管力度,全年零散税收增长40%以上、出租房税收突破1亿元。

  2. 支持发展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各项措施,统筹拨付工业、服务业、科技创新等奖扶资金6500万元,兑现科技创新券1270万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做大做强。安排贴息资金1.3亿元,支持重点城建项目实施推进和棚户区改造。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将部分优质房屋资产划入海通公司,为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服务新支撑。争取省PPP投资基金7500万元,推进“泰州文化创意综合体”PPP项目落地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加强政策研究,联合修订《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办法》,拨付建筑企业奖扶资金200多万元,应对“营改增”改革影响,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大力推广“小微创业贷”,放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两无四有”小微企业发展,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3. 民生重点保障有力。拨付中小学校教学楼维修改造、设备更新购置资金5770万元,落实免收学杂费、资助贫困生经费1259万元,发放教职工购房补贴940万元、校车专项补贴300万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及基础养老金6100万元、尊老金870万元、学生少儿医保补助265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700万元、城乡低保资金117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及义务兵优待金1440万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整合文明城市创建、后街背巷整治、低洼地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河道疏浚等资金,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统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900万元,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972万元,实施“一事一议”项目32个,新建农桥22座,促进“三农”持续发展。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到每人每年5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到人均50元,拨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2800万元、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补贴334万元,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4. 管理机制日益完善。按程序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财政收支情况,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主动将财政预算管理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政府、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全面公开,公开质量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彰。首次对分散在机关部门、系统单位的房屋资产进行排查摸底,5000多处房屋资产明晰产权归属、落实规范管理要求。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143家单位资产、负债、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等情况得到全面清查。建立绩效管理系统,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对7个项目实施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9438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加强政府性平台公司管理实施办法》,争取省债券资金17.85亿元,降低政府债务成本,防范债务运行风险。推进实施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参改车辆上缴、封存、拍卖、报废等各个环节监管,出台《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单位财政专户资金,努力弥补新增刚性支出缺口。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增收后劲不足。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区工业重点企业效益持续下滑,新招引项目尚未形成税收支撑。税制调整特别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形成新的政策性财政减收。二是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一方面,随着国家结构性减负政策的相继落地,可用财力增长呈现趋缓态势;另一方面,工资保险政策调整、民生项目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居高不下,财政支持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投入持续增加。三是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等任务更加紧迫。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预算安排的原则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新形势,推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盘活力度,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强化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综合各方面因素,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如下: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7.06亿元,同口径增长2%。根据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财力全部安排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9.95亿元,增长3.2%。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1.44亿元,同口径增长1%。根据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财力全部安排支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3.47亿元,增长4.7%。

  (三)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03亿元,支出预算为10.31亿元,加调入资金28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按照上级要求,从2017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归并后,2017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87亿元,支出预算为4.84亿元,加上年结余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3亿元。

  (五)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480万元,支出预算为48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六)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共52个。经审核汇总,区本级部门收入预算为18.56亿元,其中:财政拨款13.28亿元,非税收入4.67亿元,转移性收入0.61亿元。区本级部门支出预算为18.60亿元,加上年结余433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七)涉农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1.京泰路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5.64亿元,增长3.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925万元,增长2.3%。

  2.城东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02亿元,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425万元,增长3.1%。

  3.城西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61亿元,下降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473万元,增长2.2%。

  4.城中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32亿元,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596万元,增长3.0%。

四、2017年主要工作措施

  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

  1. 支持发展,培植财源,坚持生财有道。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示范、促进作用,培植壮大财源,提高收入质量。优化和集中财政政策资源,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五大制造业和高端商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健康旅游、电子商务等五大服务业发展,为税源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源头活水。有效落实国家减免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等政策,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通过风险补偿、财政贴息、信用担保等方式,吸引和撬动金融资源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落实重大税源项目招引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园区支柱产业做强、新兴产业做大、传统产业做精,形成项目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的良性发展格局。

  2. 围绕目标,加强征管,坚持聚财有方。紧紧围绕财政收入年度预期目标,以财税联席会议为载体,以协调推进机制为抓手,针对收入征管的薄弱点、空白点,寻求财政增收的突破点、增长点,千方百计巩固税源、壮大税基、防范税源流失。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征收部门、镇街园区形成组织收入的工作合力。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走势、财税政策变化,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源调查和收入进度分析,努力构建“立体式”财政收入分析预测体系。健全完善社会协税护税和综合治税机制,实现综合治税平台数据收集、分析功能延伸。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努力挖掘非税收入的增长潜力。

  3. 调优结构,保障民生,坚持用财有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实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等标准,扎实做好失地农民保障、社会优抚等社保资金的筹集,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稳步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实施新一轮经济薄弱村精准帮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农村持续发展。坚持从老百姓的需求出发,支持推进老旧小区“微整治”、街头空地“微添绿”,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4. 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坚持理财有规。持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更多财力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同步公开专项资金管理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各类财政管理制度等,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综合运用土地出让金、债券和信贷等多种手段,努力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推进PPP试点项目运作,加强项目储备,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财政部门牵头、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纪检审计部门监督“五位一体”的财政“大绩效”工作机制,扩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目标评审结果应用。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整合、统筹,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科学配置、有效利用、保值增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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